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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第十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4-12-10 17:13:30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安徽省高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两家房地产企业的资质审查意见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所公示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对异议投诉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一律记不良记录,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在公示期内查实的,不予以资质许可;公示期后已予以资质许可的,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撤回资质或撤销资质处理,撤销资质的一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资质申请。

联系电话:0564-3925015

通讯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口建设大厦市住建局。

邮政编码:237000

附件:2024年第12批房地产类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2024年12月6日

2024年第12批房地产类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原资质等级

现资质等级

备注

1

安徽省高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二级

新办

2

安徽正知置业有限公司

/

二级

新办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qt/5393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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