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住建局关于拟撤销乐山四泰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意见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21〕196号)要求,我局在对“通过备案制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开展动态核查时,发现乐山四泰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37家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涉案企业”)存在“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得资质证书”的违规行为。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相关规定,我局拟对涉案37家企业的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予以撤销,现向社会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9日(共14天,含起止日期)。
二、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拟撤销资质名单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
三、联系方式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联系电话:0833-2427369
附件:拟撤销部分建筑业企业建筑资质名单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tzgg/202509/8bb23033ceac458ba04c07e68db1b0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