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住建局关于申报2025年建筑业“白名单”企业的通知
莆建管〔2025〕38号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企业: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名单”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莆政办〔2020〕55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对建筑业“白名单”企业进行滚动更新(原2024年度“白名单”企业需重新申报),现就申报2025年度建筑业“白名单”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注册的建筑业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建机一体化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遵循自愿原则,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资质证书;
(二)企业信用评价良好,近三年无欠薪、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转包、违法发包和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三)企业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须在完成信用修复后方可申报。
同时,对建筑业施工企业,将按照企业产值及纳税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予以纳入;对建机一体化企业、混凝土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均按照纳税额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予以纳入。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一)营业执照及建筑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莆田市建筑业“白名单”企业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完税证明)。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申报(2025年8月12日前):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的县(区、管委会)住建主管部门提交完整申报材料;
(二)县区推荐(2025年8月22日前):各县(区、管委会)住建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汇总出推荐企业名单,将附件2、3报送至市住建局造价站;
(三)信用核查:市住建主管部门函请市发改委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函请市人行进行征信查询;
(四)公示发布名单:市住建主管部门结合市发改委、市人行的信用信息、征信查询结果等情况,综合确定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五)责任要求: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1.莆田市建筑业“白名单”企业申请表
2.莆田市建筑业“白名单”企业申报汇总表
3.挂钩干部花名册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