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家家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关于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的通知》(省建设厅鄂建〔2007〕77号)湖北省住建厅《关于统一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通知》(厅头〔2022〕840号),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襄阳家家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燃气经营许可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初审、企业整改和专家复审确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现将审查意见在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7月22日(5个工作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对审查意见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住新局公用事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请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三楼公用事业管理科。
邮编:441000 联系电话:0710-3224883。
附件: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审查意见公示表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审查意见公示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人 代表 | 经营类别 | 申请类型 | 审查意见 |
1 | 襄阳家家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居委会 | 郭红敏 | 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 | 延续 | 符合申请要求,同意办理。公示五天。 |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gsgg/202507/t20250715_38425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