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关于市政类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恩施硒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1项资质申报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湖北省住建厅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湖北省住建厅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查询审查意见,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电子版的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对申述材料的法人承诺书,按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对企业申报内容真实性有质疑的,可向我局反映或举报,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五、单位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华家湾行政办公区,办事窗口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4楼州直窗口区,邮编:445000,联系电话:0718-8262959。
附件:市政类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查意见
恩施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6月3日
附件:
市政类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事项 | 申报类别及等级 | 审查意见 |
1 | 恩施硒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首次申请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拟同意。 |
原文地址:http://zjw.enshi.gov.cn/gsgg/202506/t20250603_17054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