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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691号】国有鲁山林场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示范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平公资采202691号】国有鲁山林场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示范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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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5-04 16: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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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鲁山林场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示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3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5-135
2、项目名称:国有鲁山林场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示范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平公资采202691号-4第四标段792756792756

792756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79275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国有鲁山林场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示范项目,项目实施主要内容森林抚育间伐 6500 亩、补植补造 100 亩。主要建设内容伐除过密和质量低劣、无培养前途的林木,对自然整枝差树木的进行修枝,伐除影响林木生长的高大灌木。作业时,注意保护注珍稀濒危植物和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全面清理抚育剩余物井合理利用。同时对林中空地实施科学补植补造并加强后期管护,促进国有林区可持续经营和发挥森林多重功能。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鲁山县国有鲁山林场第三营林区)

5.4服务期限: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验收合格标准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

第一标段:该区域涉及17林班1、2小班,15林班11、8、12、10小班,面积1274亩。

第二标段:该区域涉及15林班2、6、9、5、4、7小班,面积1338.4亩。

第三标段:该区域涉及14林班1小班,16林班1、2小班、13林班6小班、15林班小班1、3小班,面积1306.8亩。

第四标段:该区域涉及13林班1、3、7、2、8小班,面积1345亩。

第五标段:该区域涉及13林班11、9、10、4、5小班,面积1275.3亩。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1、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项目中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09日 至 2026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1月3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1月3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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