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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栾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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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5-04 1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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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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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栾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期限:1年(如承标方服务达标,依法双方可续签2年)。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5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经调查,栾川县长河驾驶员考试服务有限公司是唯一一家运营场地位于栾川县辖区范围内,并具有驾驶人考场服务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公司,满足并符合《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试行)》及《洛阳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试行)》等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栾川县长河驾驶员考试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潭头镇工业园区88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张建平栾川县交通局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石海波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分行栾川营业管理部经济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赵锋河南金铭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0日08时30分 至 2025年11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11月20日08时30分 至 2025年11月26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1、本次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5000元/年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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