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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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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5-04 09: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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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本级)

项目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其他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送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第九章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文书需由邮政企业专营。

依据《大连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71号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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