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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海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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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5-03 19: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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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委托,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350213]XXS[CS]2026002、金海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金海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3]XXS[CS]2026002

项目名称:金海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2,300.00元

采购包1(金海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952,3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52,3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金海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项)金海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服务期一年,具体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1,952,300.00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服务项目延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厦财采〔2023〕2号)规定,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经考核符合要求,预算资金有保障,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采购单位可向中标人延续服务合同。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4)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5)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属于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仅限于采购信息公开。本项目仅接受被推荐供应商报名参加,未被推荐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6)(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需按第三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响应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2-26 至 2026-03-0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3-09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6-03-09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4、因评审场所条件限制,本项目无法进行远程磋商,供应商应派代表到现场,未到现场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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