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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类项目-新院区配套数字化教学多媒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包号1)

开办类项目-新院区配套数字化教学多媒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包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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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5-03 15: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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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开办类项目-新院区配套数字化教学多媒体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2-2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61082-XM002

项目名称:开办类项目-新院区配套数字化教学多媒体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862.17798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62.17798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该项目共分2个包,本招标文件作为整体项目的第1包进行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对整包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

包号

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开办类项目-新院区配套数字化教学多媒体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1862.17798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包号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包号2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3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1-31 至 2026-02-06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2-2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0)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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