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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宁山路小学未来校区物业服务(第二次)更正公告

皇姑区宁山路小学未来校区物业服务(第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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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5-03 09: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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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宁山路小学未来校区物业服务(第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6-02-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5-001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皇姑区宁山路小学未来校区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页项目名称进行确认。项目名称:皇姑区宁山路小学未来校区物业服务(二次),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9日14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 30 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3.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投标文件退还供应商,具体内容执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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