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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乐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安华镇2026年度水利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诸暨市乐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安华镇2026年度水利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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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5-03 07: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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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安华镇2026年度水利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681253190010000040-诸暨乐乐2025-12-29-02

项目名称:诸暨市安华镇2026年度水利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监理费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满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6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w.zcygov.cn/)所有投标人均须准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参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电子交易说明: ①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②响应准备:供应商应在响应前完成政采云平台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等。 ③采购文件的获取:本项目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 ⑥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⑦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⑧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6)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拓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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