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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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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5-02 23: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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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部分截图

一、项目编号:ASZX-2026-AG001号

二、项目名称: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市东路总价形式报价:205632880.00(元)96.3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二次)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二次)本市辖区内凡参加当年安顺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29号)、《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关于统一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黔医保发〔2025〕16号)、《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安医保发〔2020〕61号)、《安顺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医保领办发〔2024〕1号)。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条件及程序由采人员配备应符合医疗大病保险的相关规定满足40人(其中医学背景的不少于60%,财务专业不少于2人,计算机专业不少于1人),县(区)配备人员32人,市本级配备人员8人,市、县两级医保大病保险服务点配备人员由医保局统筹安排;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承成、邱红明、贺雷、庄广峰、徐明春、姜志祥、孟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 投标总金额:¥:20563.288万元(投标报价盈利率1.8%)得分:96.38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 投标总金额¥:20563.288万元(投标报价盈利率1.5%)得分:91.28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投标总金额:¥:20563.288万元(投标报价盈利率1.8%)得分:70.38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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