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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采购电子档案扫描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CSD-2026-C-009)成交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采购电子档案扫描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CSD-2026-C-009)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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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5-01 2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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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采购电子档案扫描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CSD-2026-C-009)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机关


一、项目编号:XCSD-2026-C-009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采购电子档案扫描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办公电话成交金额(万元)评审得分
安通长青(天津)档案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长青科工贸园区上海街18号C区6A022391120112MAEL8792801392098984682.2798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供应商名称评审报价(万元)评审得分
1安通长青(天津)档案管理有限公司82.2798
2天津致诚致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82.28589
3天津市天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2.371.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服务类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采购电子档案扫描服务项目为加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其完整性、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关于档案的条例、办法,拟对档案扫描服务进行项目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求,为宁河区人民法院提供电子卷宗、电子档案相关数据统计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扫描图像不低于300dpi分辨率,对照片等特殊档案适当提高分辨率,应做到图像整洁、内容清晰、对比度正常、倾斜度小、无黑边。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张书苓,肖悦

采购人代表:张丽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2341.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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