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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及派出机构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成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及派出机构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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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29 21: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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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B2025-DLJC-C0180-B00(招标文件编号:HB2025-DLJC-C0180-B00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及派出机构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红安县华伟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陵园路39号(自主申报)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及派出机构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折扣率(%):9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红安县华伟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及派出机构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红安县税务局局机关及派出机构所有食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每次续签期限为 1年,最多续签 2次。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洁(评审小组长)、汪彬、程爱兵(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相关规定,按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13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为:86.11分

2、公告期限及质疑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bdzb@163.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3、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4、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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