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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医院集团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罗江医院集团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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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29 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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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医院集团服务中心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罗江医院集团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45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响应《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文件》德环办发(2022)141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废物就近转移处置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危险废物监管水平,防范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的环境污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危险废物就近转移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增强学法守法意识。产废单位是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产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二、就近处置,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危险废物是从对环境风险的角度进行定义的,相对一般固体废物而言的,其危害性大,需要进行特殊的管理。危险废物长距离转移不利于环境监管,环境风险高,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多发生在这一环节,同时,危险废物大规模、长距离转移还将大幅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明确了危险废物转移需遵循就近原则,《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规定了危险废物应当根据现有处置设施和能力就近集中处置,原则上从2023年1月1日起,能在本市转移处置的应全部实现就近转移处置,各地要加大力度督促辖区产废单位做好危险废物就近转移处置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危险废物年度规范考核。同时,督促收集和处置单位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合理收费的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更好服务于本地产废单位,共同做好德阳市危险废物就近转移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污染风险。三、强化监管,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各地应坚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的底线思维,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管理机制。目前符合要求有处置设施及资质的只有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项目情况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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