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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人民医院急诊楼和行政楼整体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阴县人民医院急诊楼和行政楼整体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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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29 12: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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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急诊楼和行政楼整体拆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D-2025265F

项目名称:急诊楼和行政楼整体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2,33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人民医院急诊楼和行政楼整体拆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52,33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52,333.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汉阴县人民医院急诊楼和行政楼整体拆除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952,333.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人民医院急诊楼和行政楼整体拆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人民医院急诊楼和行政楼整体拆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3)信用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评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9)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齐全有效;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12)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备案且备案信息有效;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开标室(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网上投标成功后,投标单位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71852227@qq.com;

3.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磋商文件;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7、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 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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