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市审计局2026年数字化项目运维和综合保障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审计局2026年数字化项目运维和综合保障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档大小:0 KB 文档页数:0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28 05:56:47

1元

限时优惠价

立即下载
文档部分截图

项目概况

市审计局2026年数字化项目运维和综合保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7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1112151598-00299943

项目名称:市审计局2026年数字化项目运维和综合保障

预算编号:0026-0002132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658318元(国库资金:2658318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2658318.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市审计局2026年数字化项目运维和综合保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58318.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所涉及运维内容主要包括对上海市审计局信息系统、硬件及安全产品、桌面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相关安全保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采购采用网上报价形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现场: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3号楼1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报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磋商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采[2012]22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报价应当符合有关文件和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潜在供应商的报价可以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中的内容和操作要求实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免责申明:本站所有资源均通过网络等公开合法渠道获取,该资料仅作为阅读交流使用,并无任何商业目的,其版权归作者或出版方所有,本站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任何法律责任和任何赔偿,在本站咨询或购买后默认同意此免责申明;
     法律责任:如版权方、出版方认为本站侵权,请立即通知本站删除,物品所标示的价格,是对本站搜集、整理、加工该资料以及本站所运营的费用支付的适当补偿,资料索取者(顾客)需尊重版权方的知识产权,切勿用于商业用途,信息;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