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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公共设施及广告宣传牌制作与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公共设施及广告宣传牌制作与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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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26 21: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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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生活垃圾分类公共设施及广告宣传牌制作与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海丰臻和天下海悦新天地写字楼 1125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CG-2025019号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公共设施及广告宣传牌制作与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生活垃圾分类公共设施及广告宣传牌制作与安装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2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8,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建筑工程其他建筑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22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生活垃圾分类公共设施及广告宣传牌制作与安装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如有最新政策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生活垃圾分类公共设施及广告宣传牌制作与安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中途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

3.5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6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8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证明资料: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9 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 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查截图);

3.11 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12 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1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至 2025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海丰臻和天下海悦新天地写字楼 1125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海丰臻和天下海悦新天地写字楼 1125 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海丰臻和天下海悦新天地写字楼 1125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托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宝鸡市海丰臻和天下海悦新天地写字楼 1125 室获取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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