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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副食品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副食品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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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26 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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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F2025-09-1937(招标文件编号:ZF2025-09-1937)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副食品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与水东路交口

包组或产品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副食品配送项目

费率(%):7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安徽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副食品配送项目包括食堂所需的蔬菜、水果、水产、肉禽蛋及其它农副产品、干货、调味品等物资的采购、粗加工、供货及配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整体满意度、配送质量、配送管理、服务行为等,详见考核标准)在85分(含)以上方可续签合同,如在合同执行阶段,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服务不符,经采购人多次沟通拒不整改的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信平、席雪梅、杨维连、徐雯、时伟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金额16000元,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4楼407(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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