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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的人民调解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的人民调解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26 03: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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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部分截图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完成区法院委派的纠纷调解工作及其延伸工作,由于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特殊性,承接服务主体应熟悉本区环境、具体情况和特点,保证服务的专业性、及时性、公平性,同时考虑到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24年分流调解案件2万余件,需找一家专业从事人民调解咨询、信息采集、矛盾纠纷化解且能够承接法院庞大纠纷调解数量的服务单位。绍兴市越城区调解协会系越城区(含市本级)唯一一家依法登记成立并经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组织,且具备承接人民调解服务的主体条件要求。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调解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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