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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方县税务局2026-2028年其他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方县税务局2026-2028年其他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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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25 0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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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方县税务局2026-2028年其他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2025-ZXJC-C0226-B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方县税务局2026-2028年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中商务部分付款安排内容与技术部分付款安排存在表述不一致情况,现对商务部分付款安排内容进行修正,即修改为:“1.合同以人民币结算,按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每月结束后的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根据管理、考核和验收要求的规定,作出考核结果结算,中标人根据要求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中标金额。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顺延3-5个工作日。因乙方原因导致考核未通过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也可以从付款金额中扣除延期违约金及造成甲方损失的费用。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按月结算。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响应时应详细列明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成本核算,包括服务人员的薪酬、奖金、保险、管理服务费(含风险金)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因采购人工作政策变更、国家管理制度变化、技术革新等原因,可能导致实际服务需求变化或减少,服务人员的需求数量应根据服务工作量进行调减,相应也会减少合同结算金额,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此因素带来的后果。3.每次办理付款时,供应商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采购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采购人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与技术部分一致。

更正日期: 2025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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