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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播电视学校餐厅抗震加固及大门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原广播电视学校餐厅抗震加固及大门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23 02: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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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部分截图

项目概况

原广播电视学校餐厅抗震加固及大门维修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X-2025-130

项目名称:原广播电视学校餐厅抗震加固及大门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03500

最高限价(元):2896419.3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原广播电视学校餐厅抗震加固及大门维修改造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035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对原广播电视学校餐厅抗震加固及大门维修,改造内容:大门改造及校园内零星维修,改造内容为抗震加固、外立面装饰、门窗、屋顶防水、给排水、暖气、电气、智能化、消防、室内装饰装修、室外部分管网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本项目(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的承建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该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有效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无在建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2日 至2025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建设规模:原广播电视学校餐厅抗震加固及大门维修改造,食堂建筑面积577.65㎡,地上577.65㎡,地上1层,地下1层,其中地下室不参与维修改造,另维修改造大门一座及校园内部分零星维修。
2、关于本项目所有公告、公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3、请磋商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5、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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