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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22 04: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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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部分截图

项目概况

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XCG202504003

项目名称: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9家

预算金额(元):4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服务费在分散采购招标限额以下(30万元)的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审核服务。详见本项目征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 7家

预算金额(元):3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服务费在分散采购招标限额以下( 30万元)的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审核服务。详见本项目征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一、二, 服务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单个合同为签订之日至分配的各项目造价审核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一:无。

标项二:本标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征集(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详见本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下载)征集文件

时间: /至2025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 /)”在线响应。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 8号)4楼三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征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机构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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