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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辋川镇、东桥镇、东岭镇及黄塘镇片区排涝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辋川镇、东桥镇、东岭镇及黄塘镇片区排涝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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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21 13: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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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受惠安县水利局委托,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350521]YTG[CS]2025001、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辋川镇、东桥镇、东岭镇及黄塘镇片区排涝规划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辋川镇、东桥镇、东岭镇及黄塘镇片区排涝规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1]YTG[CS]2025001

项目名称: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辋川镇、东桥镇、东岭镇及黄塘镇片区排涝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辋川镇、东桥镇、东岭镇及黄塘镇片区排涝规划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12010000-防洪管理服务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辋川镇、东桥镇、东岭镇及黄塘镇片区排涝规划项目1(项)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辋川镇、东桥镇、东岭镇及黄塘镇片区排涝规划项目,规划总费用130万元,其中辋川镇、螺城镇片区排涝规划费用47万元;黄塘镇片区排涝规划费用39.5万元;东岭镇、东桥镇片区排涝规划费用43.5万元。1,3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成果报告送审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下述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3-06 至 2025-03-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21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2号开标室(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03-21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2号开标室(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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