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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人民政府双口镇环卫一体化外区域生活垃圾专项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人民政府双口镇环卫一体化外区域生活垃圾专项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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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20 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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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双口镇环卫一体化外区域生活垃圾专项清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B-C-2025009

项目名称:双口镇环卫一体化外区域生活垃圾专项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双口镇环卫一体化外区域生活垃圾专项清运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信息的查询应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进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8日 至 2025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方式: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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