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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人民法院全年案件邮件专递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人民法院全年案件邮件专递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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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20 17: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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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临[2025]433号、[2025]435号-CJCG25004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人民法院全年案件邮件专递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1095000(元)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九铃东路3090号9楼(自主申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永康市人民法院全年案件邮件专递服务项目永康市人民法院 全年案件邮件专递服务项目全年案件邮件专递1、遵照《法院专递投递规范手册》投递标准完成永康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如传票、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一年投递服务。
2、要求有一位驻点对接人员。
3、及时上传证件递送信息,保证每个环节有据可查。
一年遵照《浙江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政务服务快递送达服务规范》《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完成永康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投递任务。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应佐(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姚玲俐,汪渭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5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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