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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凤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凤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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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20 06: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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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编制凤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JSBJ-2025-001

项目名称:编制凤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编制凤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编制凤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5(项)详见采购文件450,000.004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编制凤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编制凤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提供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
3.3供应商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5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02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3.7供应商须提供 2024年0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3.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至 2025年02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并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后果自负,磋商文件谢绝邮寄;

3、投标人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3/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6、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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