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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血筛单检》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锦州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血筛单检》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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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18 05: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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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血筛单检》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撰写单位: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1-21

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血筛单检》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700-04677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血筛单检》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64835.2

最高限价(元):1764835.2

采购需求:查看

需263盒。

血筛核酸一代检测试剂采购需求:

1、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注册批准。

2、适用于血液中心临床供血标本乙型肝炎病毒(HBV)DNA、丙型肝炎病毒(HCV)RNA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RNA的核酸筛查检测。并完全匹配本单位现有实验室环境条件及核酸检测系统。

3、检测技术原理:采用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PCR)技术。

4、检测模式: HBV-DNA、HCV-RNA、HIV-1RNA三联检测。

5、样本要求:EDTA抗凝血浆或血清。

6、检测灵敏度:HBV DNA≤5IU/ml,HCV RNA≤50 IU/ml,HIV-1 RNA≤50 IU/ml(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为准)。

7、核酸提取方式:核酸提取过程中,通过底部吸磁完成核酸纯化,避免磁珠脱离反应容器直接与空气接触造成核酸降解和气溶胶污染,提高核酸提取效率。

8、扩增方式:采用单管单项扩增工作模式(非单管三项),扩增体系内无过多的引物探针干扰,降低检测结果的假阴性和假阳性率,有效避免项目间跳项风险;

9、质量控制:配套试剂同时提供内标和外质控品,有效监控试验全程的有效性。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生产商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1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U盘提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3.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4.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同时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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