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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农业防灾减灾购置进排水以及除雪设施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义县农业防灾减灾购置进排水以及除雪设施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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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17 04: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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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农业防灾减灾购置进排水以及除雪设施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省托友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发布时间:2025-09-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727-000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义县农业防灾减灾购置进排水以及除雪设施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 “一 投标人须知表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变更为“一 投标人须知表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 (二)“响应文件和电子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变更为“响应文件和电子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2日10时0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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