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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甸子镇丰裕村、二道沟村、毛甸子村道路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毛甸子镇丰裕村、二道沟村、毛甸子村道路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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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17 03: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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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毛甸子镇丰裕村、二道沟村、毛甸子村道路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丹东佳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0-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624-002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毛甸子镇丰裕村、二道沟村、毛甸子村道路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工程量清单调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附件。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8日13时2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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