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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江北办江北九年制学校江北九年制学校挡墙围墙加固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滨区江北办江北九年制学校江北九年制学校挡墙围墙加固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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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16 11: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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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北九年制学校挡墙围墙加固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御公馆小区2号楼1单元16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8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CG-2025-088

项目名称:江北九年制学校挡墙围墙加固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91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江北九年制学校挡墙围墙加固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4,91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4,918.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挡墙围墙加固维修1(项)详见采购文件224,918.00224,918.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江北九年制学校挡墙围墙加固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 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 办发〔2007〕51 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 库〔2006〕90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 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陕 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江北九年制学校挡墙围墙加固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 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行业划分:建筑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至 2025年05月07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御公馆小区2号楼1单元1603)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御公馆小区2号楼1单元1603)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御公馆小区2号楼1单元16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报名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和介绍信递交至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御公馆小区2号楼1单元1603)并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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