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鼓楼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JSZC-320100-SOHO-G2025-002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0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SOHO-G2025-0020
项目名称:南京鼓楼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人民币)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1 | 中药配方颗粒 (矮地茶配方颗粒、艾叶配方颗粒、白及配方颗粒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550 | 不接受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提供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可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如有变化以最新为准)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注:下载打印日期从招标公告发布起至开标前。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该项评标现场通过网站核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免责申明:本站所有资源均通过网络等公开合法渠道获取,该资料仅作为阅读交流使用,并无任何商业目的,其版权归作者或出版方所有,本站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任何法律责任和任何赔偿,在本站咨询或购买后默认同意此免责申明;
法律责任:如版权方、出版方认为本站侵权,请立即通知本站删除,物品所标示的价格,是对本站搜集、整理、加工该资料以及本站所运营的费用支付的适当补偿,资料索取者(顾客)需尊重版权方的知识产权,切勿用于商业用途,信息;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油泥模型成型系统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25-09-01109-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油泥模型成型系统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9日二、更正信...
2026-02-23
北京地区资质挂靠公司的选择策略及合作注意事项
选择策略1. 资质审核:首先,企业应仔细审核所选公司的资质证书,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行业经验。重点关注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基础证件是否...
2026-02-23
天镇县文化和旅游局竞争性磋商明长城李二口段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明长城李二口段保护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
2026-02-23
消防中控员证书的就业前景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消防中控员这一职业逐渐受到广泛关注。消防中控员是指在消防控制室负责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
2026-02-23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餐饮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HPM-ZC-25202二、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餐饮外包项目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餐饮外包项目):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评审方...
2026-02-23
大同市桦林背林场天然林保护修复2025年度森林管护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1402992025BCS00335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大同市桦林背林场天然林保护修复2025年度森林管护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
2026-02-23
为民增福祉 为城添活力——贵州省书写城市更新行动精彩答卷
2嘉定新城打造智慧交通、低碳建筑特色的绿色人文生态城区
3宣城关于《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室外排水和道路工程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4合肥包河区住建局积极开展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及防暑降温工作
52023年148号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6商丘市住建局开展装饰装修工程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7国新办举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8北京市关于领取2023年第15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和2023年9月6日一级造价工程师补办及重要信息变更注册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