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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项目成交公告

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项目成交公告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14 02: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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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部分截图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3644-XM001

二、项目名称: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中标金额:75万元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信用代码中标金额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12100000400010056C75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服务要求
北京师范大学175万元75万元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报告解读为止。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报告解读为止。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教督〔2021〕2号),启动第三周期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此项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简称教育部监测中心)具体实施,每年抽取北京市6个区作为国家样本区参加测试。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标准、规程、测量工具均由教育部监测中心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部监测中心是唯一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项目服务供应商。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有关政府采购规定,2016-2024年,北京市均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连续9年委托教育部监测中心对北京市协议区同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领域监测工作,教育部监测中心按照国家样本区标准负责为北京市协议区实施监测工作提供业务指导与技术支持,并形成市级监测报告和协议区监测报告,为市区两级持续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提供了重要依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世谋(组长) 郭淑敏 卢金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2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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