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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宝应环境监测站搬迁扩项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扬州市宝应环境监测站搬迁扩项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12 10: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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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扬州市宝应环境监测站搬迁扩项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JSZC-321023-JCQY-G2025-002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30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23-JCQY-G2025-0020

项目名称:扬州市宝应环境监测站搬迁扩项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5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且具备进场条件的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30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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