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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峦庄镇中心小学峦庄镇中小学运动场附属设施及软化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丹凤县峦庄镇中心小学峦庄镇中小学运动场附属设施及软化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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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11 04: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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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峦庄镇中小学运动场附属设施及软化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15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ZX-25-B009

项目名称:峦庄镇中小学运动场附属设施及软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73,376.6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峦庄镇中小学运动场附属设施及软化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73,376.6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73,376.63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峦庄镇中小学运动场附属设施及软化工程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3,573,376.633,573,376.60

本合同包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峦庄镇中小学运动场附属设施及软化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峦庄镇中小学运动场附属设施及软化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响应供应商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谈判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书。
10)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资质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或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红公章)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28日 至 2025年04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15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1502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1502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需携带: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注: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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