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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蓬莱区发展和改革局烟台市蓬莱区救灾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烟台市蓬莱区发展和改革局烟台市蓬莱区救灾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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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10 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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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蓬莱区发展和改革局烟台市蓬莱区救灾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蓬莱区发展和改革局烟台市蓬莱区救灾物资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27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14000202502000017

项目名称:烟台市蓬莱区救灾物资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147.616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烟台市蓬莱区发展和改革局烟台市蓬莱区救灾物资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期);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投标人可提供更优惠的质保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所投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投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接受大型企业制造货物参与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按工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2)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参与投标。

(3)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1、0535-678861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

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财采〔2021〕8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均通过线上进行,请各投标人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性,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的影响。

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及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宣传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通知了解相关政策。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并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1信用信息报告获取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3.2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采购人审核后备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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