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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焚烧炉及餐厨垃圾处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伊吾县焚烧炉及餐厨垃圾处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10 14: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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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部分截图

一、项目编号:XJYZXHM—【2025】—015

二、项目名称:伊吾县焚烧炉及餐厨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1深圳续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2603报价:3660000(元)86.65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伊吾县焚烧炉及餐厨垃圾处理服务项目伊吾县焚烧炉及餐厨垃圾处理服务项目委托第三方运营,将5座焚烧炉,2套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及相关场地,由专业运营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托方承担焚烧炉及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技术改造等工作,委托方负责监督考核需满足的要求:县城及淖毛湖镇生活垃圾焚烧炉:每天24小时4倒班连续运行,每3-4天停炉对炉体进行清灰清渣保证焚烧效率,每月做常规检修和保养,发生故障及时向住建局进行报备后停炉维修。下马崖、盐池镇、前山乡生活垃圾焚烧炉:每三天运行一次,每次运行约8-12小时,集中对存量垃圾进行处理,其他时间进行常规检修和保养,发生故障及时 向住建局进行报备后停炉维修,(具体请以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生活垃圾处理工艺对伊吾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工艺完善、流程合理、环保达标各中间环节和单体设备运行可靠;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不得对大气、水、土壤产生污染; 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保证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等规定的处置标准、环境标准,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瑛,郭岩兵,王玉华,王勇,朱晓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收费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按最终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确定,由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6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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