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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广告宣传定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广告宣传定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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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10 10: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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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HDL-202505-ZC03(招标文件编号:ZHDL-202505-ZC03)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广告宣传定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弘康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古城街道北关社区北关430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四川弘康广告设计有限公司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广告宣传定点采购项目本项目为了确定大队机关日常广告制作、印刷、复印、消防宣传资料等服务的供应商,采购人会通过评审结果从而确定评审得分前一名供应商实施本项目。1、本项目包括设计服务及定制设计安装,设计前成交供应商需自行前往实施地现场踏勘并测量相关尺寸,设计完成后制作、安装前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2、供应商提供的广告配件及安装主体均须属于全新配件及全新的材料制作完成,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3、本项目内容包含每样产品从设计、定稿、制作、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的整个流程。
4、本项目的设计、制作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得均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执行,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遵从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等。
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供应商所提供的用材均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保证其制作的广告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广告物,不得擅自移动位置和角度。
(3)现场安装须严格依照设计清单,不得减少材料,不得破坏墙面等。现场安装时,应在工作区域外设置警戒线、警示标识,不得干扰其他单位正常秩序;安装完以后,供应商应及时恢复建筑物和设施设备原貌:如使用后需要移除广告物料,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预定期限完成移除并做好建筑物等原貌恢复工作,并保证施工后及时处理现场清洁卫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松(采购人代表)、万大红、戴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原则,需经采购人同意,代理服务费不超过每个项目预算金额2%,不足7500元按7500元计算,招标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成交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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