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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支队伊犁州消防救援支队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新疆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支队伊犁州消防救援支队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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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10 08: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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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JWX-JZXCS-2025-007(招标文件编号:XJWX-JZXCS-2025-007)

二、项目名称:伊犁州消防救援支队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综合楼一层、五层、六层、七层716-718、719-721、722-724号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犁州消防救援支队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二次)全州干部、消防员、专职消防员、文员及外聘人员共688人。(一)赔偿限额:意外伤害保险:600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0000元/人,附加自费药费用保险(乙类药):5000元/人,附加自费药费用保险(全额自费药):5000元/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200元/天(最高赔付180天),甲乙类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200000元/人,疾病住院津贴:100元/天,补充住院医疗50000元/人
(二)免赔
意外医疗: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人民币后按照100%比例赔付。
自费药: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按50%给付
补充住院医疗:无观察期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元后按照80%赔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赔偿限额:意外伤害保险:600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0000元/人,附加自费药费用保险(乙类药):5000元/人,附加自费药费用保险(全额自费药):5000元/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200元/天(最高赔付180天),甲乙类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200000元/人,疾病住院津贴:100元/天,补充住院医疗50000元/人
(二)免赔
意外医疗: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人民币后按照100%比例赔付。
自费药: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按50%给付
补充住院医疗:无观察期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元后按照80%赔付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寒冰、董飞、伊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人委托了专业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本次采购工作,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公证费均由采购单位支付(代理费金额下浮15%):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1.0%;货物类采购费率1.5%,服务类采购费率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5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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