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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10 06: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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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项目名称: 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104448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 国际商务合作区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闻居路1366号,由上海浦东现代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承建,产权所有人亦为上海现代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建筑是集联检、酒店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建筑。大楼层高8层,其中地上8层,1至3层为联检大厅区域,4-8层为酒店客房区域;地下1层为设备层及员工餐厅,含部分车位;地下2层为设备层及工作人员餐厅,含部分车位。上海浦东现代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已确定整栋大楼由上海锦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整体物业服务提供方,以确保建筑本体、设备设施及公共区域的统一性管理。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5104448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国务院2018年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由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局联检区域物业、酒店物业均属于该大楼物理空间与运营体系的组成部分,构成法定意义上的单一物业管理区域。为确保服务标准统一、管理体系协同及资源统筹调配,避免因分散采购导致服务标准差异,保障楼宇运营的规范性与高效性,建议将两者物业纳入大楼整体物业管理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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