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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安区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救灾装备后勤保障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振安区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救灾装备后勤保障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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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09 20: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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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振安区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救灾装备后勤保障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丹东沿江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4-03


项目概况

振安区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救灾装备后勤保障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04-00020

项目名称:振安区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救灾装备后勤保障类物资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2500

最高限价(元):512500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振安区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救灾装备后勤保障类物资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512500元

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60%,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40%。

5、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货物参数: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参数
18000W发电机201.启动方式:手拉启动+电启动
2.额定功率:≥7500W
3.峰值功率:≥8000W
4.额定电压:230V-400V
5.油箱容量:≥25L
6.工作时间:≥7h
7.噪音:≤78db
8.机油容量:≥1.2L
9.排量: 439ml±2ml
10.电机类型:全铜品质电机
11.额定频率:50Hz
12.机组重量:93kg±0.05kg
13.机组尺寸:695*525*560mm
2救援棉帐篷201.材质:三层加厚夹棉
2.宽度:3.8m±0.03m
3.长度:4.6m±0.03m
4.边高*顶高:1.8m*2.5m
3单帐篷(12㎡)161.材质:涂层帆布
2.宽度:3m±0.03m
3.长度:4m±0.03m
4.边高*顶高:1.8m*2.4m
4应急电源(6度)201.交流输出:国标插座220V 50Hz输出端口;
2.输出波形:纯正正弦波;
3.输出功率:600w-5500w;
4.电池容量:840WH-12000WH
5.充电时间:≤3h;
6.同时可支持太阳能充电,车充。
7.具有高温保护、低温保护、过放保护、过充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等功能。
8.交流输出口≥3个,TYPE-C输出端口≥2个,车充输出口≥1个
5便携式气象仪91.可检测项目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风向气象数据;
2.显示屏:屏幕液晶显示,带背光显示大气温度、大气湿度、风速、气压值;
3.风速:0-30 m/s,启动风速≤1m/s±(0.5+0.02′测量风速);
4.风向:16个方位;
5.精度:±1方位;
6.工作温度:-20℃~80℃;
7.工作环境:≤100%RH无凝露;
8.大气压力范围:300-1100hpa,精度±0.5hpa;
9.内置可充电电池;
10.通讯:USB;
11.储存:≥3.8万条数据;
12.全中文操作系统;
13.整机重量:<500g(带铝合金箱约为1.8Kg)(±0.1kg)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14时00分至2025年04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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