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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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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09 04: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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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西宝路26号兴欣大厦西单元3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FZ-BJ-20250014

项目名称:宝鸡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宝鸡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280,000.002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审计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磋商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的证明承诺书;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供应商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发出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西宝路26号兴欣大厦西单元32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西宝路26号兴欣大厦西单元32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西宝路26号兴欣大厦西单元3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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