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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HX-F058)成交公告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HX-F058)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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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09 01: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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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HX-F058)成交公告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HX-F058)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ML2025-HX-F058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派遣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办公电话成交金额(万元)评审得分
天津企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31号200691120110MA06KKXR7A022-83130636353.592.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供应商名称评审报价(万元)评审得分
1天津企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53.592.0
2冠龙(天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59.2887.84
3天津和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359.982.82
4天津滨海新区海思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53.92204378.99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服务类派遣服务根据2025年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工作开展实际需求,需通过人员劳务派遣的方式,为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提供企业审核、产品信息审核、公告及采购文件整理、企业关系整理、通知、数据等工作整理汇总,三方协议审核,采购落地执行,监测数据汇总等工作,同时做好系统培训答疑、现场业务咨询、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会议服务等辅助性服务,共需派遣人员30名。供应商负责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派遣人员的劳动所有权属于供应商;派遣人员的劳动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只负责对派遣人员的使用,与派遣人员无任何聘用合同关系。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派遣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由供应商办理其退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相关手续,同时供应商派遣其他专业人员接替其岗位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张宏,郭宇
采购人代表:王梦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3528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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