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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防空警 报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防空警 报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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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08 0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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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防空警 报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项目名称: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防空警报器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为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防空警 报器采购项目,电声警 报一体机将电声警 报控制器与电声警 报器二合一,必须符合《人民防空警 报控制系统通用要求》(RFHB 03-2014)、《人民防空警 报控制系统用抗干扰无线数字传输单元通用规范》(RFHB 05-2014)和《人民防空电声警 报器通用要求》(RFXB 03-2007)要求,满足人防警 报音响全面覆盖的要求,设备必须与现有警 报控制系统兼容。设备采用符合《人民防空警 报控制系统用抗干扰无线数字传输单元通用规范》(2014年)的数字电台。产品具有抗雨淋、抗暴晒、抗风沙、防雷击、防腐蚀性能强,扬声器能满足人民防空长期户外使用的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205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警 报器属于国防通信设备,担负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任务,保密性强,根据国家人防办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文件(中发〔2001〕9号)第十八条规定:除指挥工程和通讯警 报工程等特殊建设项目外,其他项目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招标、投标制度。通信警 报工程属特殊建设,不适宜引入竞争机制。该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目前全市使用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人防警 报控制系统,由于不同厂家生产的警 报控制系统其接口定义、加密手段、数据格式、地址编码不相同,兼容现有控制系统,所以其他厂家生产的设备对原系统无法进行对接和改造。特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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