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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资水金坑村-丰口段治理工程(绩溪县)成交结果公告

富资水金坑村-丰口段治理工程(绩溪县)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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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07 02: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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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资水金坑村-丰口段治理工程(绩溪县)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CS-2025027

二、项目名称:富资水金坑村-丰口段治理工程(绩溪县)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大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街道(原养贤乡计生办办公楼二楼 203)

成交金额:玖拾贰万捌仟元整(928000.00元)

评审报价:玖拾贰万捌仟元整(928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8.1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富资水金坑村-丰口段治理工程(绩溪县)

施工范围:项目建设地在绩溪县上庄镇金坑村,综合治理河长为500m,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跌水堰拆除重建等,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孔峰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 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皖 234181892571

五、评审专家名单:邵杰(组长)、王先运、李觉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1484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安徽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绩溪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望徽路5号四楼,联系电话:0563-8167399;绩溪县扬之南路11号,联系电话:0563-8160535。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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