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中学扩增学位信息化提升改造预算项目(市专项)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中学扩增学位信息化提升改造预算项目(市专项)公开招标公告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06 07:27:54

1元

限时优惠价

立即下载
文档部分截图

项目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中学扩增学位信息化提升改造预算项目(市专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0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4610-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中学扩增学位信息化提升改造预算项目(市专项)

预算金额:441.1218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41.1218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41.121867

琉璃河中学核心机房、琉璃河中学基础网络项目(有线、无线)、琉璃河中学校园IP广播系统、琉璃河中学校内IP电话项目、琉璃河中学校园安全监控、监控利旧、无线移动便携录播设备、五机位高清录播设备、课堂智能分析系统、相关其他费用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18 至 2025-07-24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0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等;

(5)《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6)《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件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

(7)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执行。

(8)《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房财采购【2021】107 号)

(9)其他应当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5]189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意向公开时间:2025年02月28日

5.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免责申明:本站所有资源均通过网络等公开合法渠道获取,该资料仅作为阅读交流使用,并无任何商业目的,其版权归作者或出版方所有,本站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任何法律责任和任何赔偿,在本站咨询或购买后默认同意此免责申明;
     法律责任:如版权方、出版方认为本站侵权,请立即通知本站删除,物品所标示的价格,是对本站搜集、整理、加工该资料以及本站所运营的费用支付的适当补偿,资料索取者(顾客)需尊重版权方的知识产权,切勿用于商业用途,信息;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