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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丰县和隆满族乡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西丰县和隆满族乡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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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05 2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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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丰县和隆满族乡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铁岭研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7-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223-00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西丰县和隆满族乡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此项目暂估价表填写错误,现已在采购文件中更正,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8日08时5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2、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和二次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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