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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辛安河重点河段水环境管控及隔离防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预采购)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辛安河重点河段水环境管控及隔离防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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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04 07: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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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辛安河重点河段水环境管控及隔离防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预采购)

项目概况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辛安河重点河段水环境管控及隔离防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93000202502000034

项目名称:辛安河重点河段水环境管控及隔离防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捌拾肆万叁仟陆佰贰拾玖元伍角捌分(?843629.58元);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捌拾肆万叁仟陆佰贰拾玖元伍角捌分(?843629.58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辛安河重点河段水环境管控及隔离防护项目。

工期:自接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供应商可提供更快的工期)。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保修期)。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应国家有关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根据山东省及烟台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报名前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且须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并报名。

(2)本次磋商采用电子采购方式,统一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采购文件并网上报名。

(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版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

(4)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页面。

3、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 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投标人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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