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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拨公用人防工程维护业务经费(市级一般转移支付)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拨公用人防工程维护业务经费(市级一般转移支付)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03 14: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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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市拨公用人防工程维护业务经费(市级一般转移支付)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22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325210200022427-XM001

项目名称:市拨公用人防工程维护业务经费(市级一般转移支付)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6.27528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市拨公用人防工程维护业务经费(市级一般转移支付)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一标段)

181.950285

1

土建工程及通风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

市拨公用人防工程维护业务经费(市级一般转移支付)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二标段)

184.324997

1

土建工程及通风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个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7-10至2025-07-16,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 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2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5-07-2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2) 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3)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

4) 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5)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6)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等财政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的规定;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 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 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 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 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 、供应商须委派一名授权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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